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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级法官不该犯低级错误
这事儿忍了快两年,毕竟我还未修炼成仙,不吐不快,主要是考虑当事人的特殊职务事关人命事关荣辱,有必要警醒他。
去年2月,全国不知有多少媒体报道“周碧华去世”,我是所谓的网络名人,粉丝众多,一时间,有打我电话的,有在博客里给我留言的,我不得不逐个耐心解释。当时不以为然,现实生活中来点幽默也无所谓。
可是,我在百度上的相关条目从千多万条骤降到百多万条,只要百度“周碧华”,网页上呈现出的却是上海已故法官“邹碧华”,对我的网络知名度和声誉造成了巨大影响,我致电百度公司后,该公司立即进行了技术处理,虽然搜索“周碧华”时第一呈现条目是我的,但后面许多相关条目依然是上海已故法官邹碧华的!
我费尽周折,才通过法制网的一个朋友弄清错误的源头:一个叫罗东川的人于2015年2月11日在法制日报上发表了《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之急》的文章,该文第二段第一行称“上海高院副院长周碧华”,所有媒体之错便由此而起,全国纸媒转载他的文章后就永远无法修改这一错误了,众多的网站我也没有精力和银子去找他们修改错误。继而我了解到,罗东川是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,中国一流的法律专家,可是我就纳闷了,邹碧华是习近平号召全国人民学习的全国劳模,他怎么连姓名都弄错呢?《法制日报》 这样的大报,三审制下怎么就没把住此关呢?
今年3月16日,我给他寄了封挂号信,希望他在法制日报上登个更正启事就行,但直到今天,也没收到他的回信。昨天,我再搜索“罗东川”,原来他已于去年底跨系统调入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,担任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一职。没有回复,也许是邮政部门因为收件人工作地址变动而未投递到位,也许是罗东川自恃懂法而傲慢。
有人会说,天底下又不只有你一个周碧华,你为何自做多情或自寻烦恼?那我告诉你,通过搜索,全国叫“周碧华”的人只有十几个,且其他的人都是女性。一个人在写文章时误写姓名,一定是有一个人在他的脑海里扎下了根,有深深的印象,才会不由自主地写出来。
去年,罗东川还是法官时,我真担心他写错判决书,“死缓”若写成“死刑”如何得了?“有期徒刑”写成“无期徒刑”如何得了?如今获悉他任了更重要的职务,又担心他把贪官的姓名写成清官的姓名。一个人在工作中难免会有疏漏,但关键事关键处却容不得半点差错!
获悉我要写此文,好心人劝我,“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”是很厉害的哩,何必得罪他?我笑答,我乃布衣,每分钱都凭汗水换得,何足惧哉?(欢迎关注周碧华个人公众号“碧华视窗”bihua0003)
2016-11-29 17:39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