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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梨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近日抓捕两名法轮功学员,抢走其现金18万元。国保大队并出示内部文件阻止律师会见受害人。律师表示,拒绝会见属非法行为。
明慧网吉林省通讯员消息,6月16日,梨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明山、警察杨文伙同树文派出所所长邵占山及宋姓警察等十多人,翻墙跳进法轮功学员张景全和刘金茹夫妇家院内。警察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大肆抄家,抢走私人物品装了四车,同时抢走十八万多元现金。
抢劫财物后,警察们在张景全家中蹲守,并将出门返家的夫妇俩非法抓捕。
当天被抓捕后,刘金茹女士在公安局被迫害严重:左小腿后外侧皮肤撕裂,左跟腱大部断裂,左腓骨长短肌断裂,左腓肠神经断裂、缺损。术后刘出现头晕、恶心、呕吐等症状,血压高达 210/140毫米汞柱,时常出现意识不清状态。
关押期间,警察威胁要随时把刘金茹关进看守所,声称判他们夫妇六年。
刘金茹的丈夫张景全于当晚被劫持到梨树县看守所非法关押。6月28日,梨树县国保大队、梨树县检察院对张正式非法批捕。
据悉,张景全、刘金茹夫妇遭抓捕和抄家与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有关。
7月初,家属委托律师受理此案。但王明山阻挠律师办案,处处刁难。
消息来源说,律师到梨树县国保大队找到王明山,要求其提供案件始末,遭王拒绝。
律师当场指出,国保利用张景全、刘金茹控告江泽民为由将其逮捕是报复行为,已经触犯法律,以张景全“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”的罪名将其批捕也是违法的,因为国家法律中明确的十四种邪教组织里没有法轮功。
得知张景全家属聘请律师后,王明山等人进行打击报复,他们将张景全转送到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。
此后,梨树县国保大队出具书面证明,联合四平市看守所不许受理律师会见当事人张景全。
在无法正常办案的情况下,律师到四平市检察院提出控告,控告四平市公安局、四平市看守所、梨树县国保大队,并向检察院的两名接待人员递交了控告文件。
律师向他们表示,梨树县国保大队为了不让律师会见张景全,给张景全强加了“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”的罪名,这本身已触犯国家法律。
对此,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称:“吉林省有内部文件,法轮功就是不让会见。”
据悉,受理律师已向梨树县公安局纪检委书记丁锐等人反映办案受阻问题,但尚未获得答复。
来源:大纪元 责任编辑:高静
本文标签:公安, 公安局, 吉林, 国保, 大纪元, 夫妇, 律师, 明慧网, 检察院, 法律, 法轮功, 王明, 看守所, 警察
2016-08-02 10:26:04
原始网页: http://www.bannedbook.org/bnews/cbnews/djynews/20160803/5664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