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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男女司机可不可以成为朋友?
——就成都男司机打女司机事件答电视台
○许石林
这标题有点八卦啊!
凤凰卫视《社会正能量》昨日录制新一期节目,内容是说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的事儿,讨论该打不该打……邀请我在节目最后说一段话。我因有事走不开,就在电话里向导演说了说自己的看法——
节目是现场辩论式的——这种节目我不大愿意参与。原因不是我不能辩论,也不是不会辩论,更不是不会伤害式地辩论,而是我很早就发现,现在的辩论基本上变成辩论秀,各自拼死保守自己立场,绝不接受对方的善言。即当今的辩论,感觉似乎让对方当场说服是多么丢人的事儿啊!所以,对那种现场目眦尽裂地厉声巧言争辩,我已经不适应了。这其实不是在争理,而是在争风。
当然,我对这个节目不太了解,我以上对辩论的个人印象,是说普遍的大致印象,很可能不准确,也很可能是偏见。但是这种个人印象和偏见对我自己有影响,让我抗拒现场辩论。我很怕被那种争风会激发让自己炸刺儿。尤其是如果现场有那种言伪而辩、记丑而博的女士,我很可能关注的不是她的观点,而是她发言的语气、音调、语速、神态、动作等等德性……总之,我不喜欢看女人善辩,哪怕她说得很对。(写到这儿,我纠结了——这很可能是一个“喷点”)。
其实,在辩论现场,我根本不会坚持自己的观点,反而很容易让对方说服,我甚至准备随时让对方说服、很愿意让对方说服,这多好啊!对方帮我进步了嘛。就像我不喜欢一般人说的向往民主——我才不愿意给自己作主呢,我希望一个比我更强的人给我作主,我懒得替自己操心不是!(是否又一个“喷点”?)想想当年免试入选大学辩论队,说是要去新加坡斗嘴什么的,幸亏时局有变,不让大学生太得瑟,否则我一上场,对方说几句我觉得对,就很可能先向对方投降,这样非让自家辩友掐死不可。
扯远了!
我给导演的话,很简单:
一、
讨论该打不该打,其实是个不成话题的话题,即什么情况下都不该打。但是,打人这个事件,看当时的情形,似乎是又不得不发生的事儿。这就要考虑到人当时的状态和情绪。不是有激情杀人一说吗?激情殴打也是有的。正常人嘛。遇到情绪爆发点,能控制住的,不是圣贤、修养极高的、经验极丰富的就是阴冷到极致的凉薄之人。
二、
从事件发生到现在,双方当事人仿佛是佛家所说的“示相”,即通过他们的不愉快和矛盾,让大众看到这种冲突对双方的伤害,足以警戒许多后来者。大众通过讨论、
人肉等等正确不正确的做法,包括今天的节目,反复反刍咀嚼这个事件,其积极意义起码能提醒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后来者:不要犯规开车,万一有矛盾,尽量不要打人。(这也保不住不会再发生类似事件,正常人嘛。)
三、
涉事双方不要有报复、惩罚对方的内心诉求,此时此刻,双方应该争罪,而非争理。争取多谅解对方,自己争罪,即自己多反思自己的不是,这样起码能让你心里舒服一点。也能好接受有关方面的最终处理结果。也帮助公安方便处理此事——我很同情现在的公安,遇到的案件多是要置对方于死地的诉求,相信公安很头痛的。“以直抱怨”是中国圣人留给我们解决矛盾的无上法宝,它让人付出最低的成本,获得最大的安宁。
四、
有关部门对涉事双方的处理,要谅情、循理、依法。“听讼,吾犹人也,必也使无讼乎。”不仅处理这一个单独的事件,处理的结果和方式,尽量有助于当事人能放下心理包袱,今后不背阴影。
补充:我还希望双方能不打不相识,从此成为朋友,那就更是化怨恨为佳话了不是?我的期望会不会有点高?
【感谢作家方元、凤凰卫视导演刘海燕!】
2015年5月14日
2015-05-13 18:00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