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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有媒体报道福建石狮一微信公号发布者因摆34只死老鼠的图片、并称发生“灭门惨案”而被石狮市公安局立案调查,后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。
“一家34口灭门惨案”,这样的标题看起来是很惊悚,类似消息若是在网络上传播,也的确容易引发公众的恐慌。不过,当看到标明“一家34口尸体”的配图实际上是34只死老鼠,并且该消息发布者已用文字清楚地标明:“工作累了吧,新年开始,轻松一下,拿去忽悠你们朋友圈好友吧!”相信绝大多数的人会顿时明白,如此“警情”不过是一则玩笑,也会一笑了之。但匪夷所思的是,当地警方竟然将此消息发布者行政拘留10日。
“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”,这样的理由当真成立么?如前所述,无论是文字,还是配图都已清楚地表明这只是则笑话。既是笑话,谈何事实,谁又会当真?即使真的有人缺乏足够的耐心,只是看了标题而没有看配图及后面的文字,并以为当地真的发生“灭门案”,可究竟有多少人因此而恐慌、又究竟造成了多严重的恐慌?
而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:“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”。“故意”二字已清楚地表明:散布谣言、谎报险情等行为要成立“扰乱公共秩序”的违法行为,通常要求行为人有扰乱公共秩序的故意。但很显然,此信息的发布者在意的只是“点击量”,而非是想扰乱公共秩序。
当地警方既然能提醒广大网民文明上网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那是不是也该更认真、负责地处理类似案件?将明显是假”灭门案“的笑话当成真“案件”来办,又如此草率地做出行政处罚决定,这不仅不懂幽默,也难免有滥用职权的嫌疑。
2015-01-18 09:13:04